个案No.3
[A-dy,自诩为“经常黑白颠倒埋头于写作的70年代出生的最优秀女性主义作家”,其作品目前仅限于朋友圈里传阅]
小姑独处的30岁靓女,宁愿耐心等待她生命中的第18次激情遭遇,而不愿意留住开口向她求婚的好男人。在无聊的幸福与充满未知的冒险之间,她为何作这样的选择我讲一个我朋友的个案,大家肯定会大跌眼镜。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所熟悉的单身人士当中,该个案算是一个特例。
我这位朋友30未婚,当然和我一样是个女的,关键是还十分靓丽。她对我屈指算过,她曾经有过的男朋友(她本人认为准确点儿应该叫性伴儿),多达17个,其中一夜情的那种占半数以上。相信不少人乍听之下会跟我当初一样哇哇大叫:“怎么会这样?”
我这位女友有如此复杂的性史,至今未得AIDS(或许是得了而我并不知道),想谈恋爱(或做爱)就去做,时机不到便一人独守空闺,照样交友、上下班,与家人相处甚欢。关键她还是个热心公益的“青年志愿者”,没事时老去敬老院帮忙。加上她对工作极其投入,对薪水、花销却不甚计较,因此她的人缘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干什么成什么,左右逢源嘛。另外,她不像别的白领女性那样,喜欢作所谓生涯规划,而是真诚面对现实,视婚姻和爱情为可有可无——既不当它们是目标也不视其为障碍。总之整个状态,可以用“不知30之大限已至矣”来形容……我闹不清自己是不是有些欣赏她,但就是特别愿意跟她交往,只因为她那种每天即便素面示人也神采飞扬的生命活力和健康心态,确实特别具有“杀伤力”。至少我周围,的确有人吐露过类似“羡慕死她了”这样的话。
我想我之所以喜欢我这位女友,是因为她的价值观充满了“弹性”,对人生也有独到的见解。比如她与一位曾经爱得欲死的前任男友分手已久,一直保持书信、电话或者E-mail联络,两人各自拥有罗曼史。她那位前男友后来专程从新西兰回国,要求与她复合一声儿生活,并言称等两个人结婚后是留在国内还是到国外定居随她乐意。公正地讲,她这位前男友惟一的缺点是比较小气,钱财方面与她分得比较清,除此之外,他应该算是众所公认的那种大好男人,不仅英俊聪慧,资历与在国外的工作待遇都相当不错,且与我这位女友至少相貌上挺“速配”。但以前经过近3年的断断续续的同居岁月,女友发现这“速配”其实接近兄妹感情,而不像情侣;才第二年,她就觉得激情锐减,日子已过得像老夫老妻,寡淡无味了。所以当她那位前男友要求复合,而我们大家一致赞同时,我这位女友却斩钉截铁地宣布说“绝无可能”。“我可以想见我俩结婚后的模样,”她说,“大概跟咱爸咱妈那辈人没什么出入:吵闹、和好,然后就不敢再有脾气了,想离婚的时候又有了子女拖累。我这样跟他过一辈子,和慢性自杀有什么区别!”
我们不妨作如下假设:①如果她接受她那位前任男友的求婚,婚后第一个月就出轨,那她便是对世人所认同的那种婚姻的神圣性大大的不敬了;②但要是她从此贞洁下去,为忍受不出轨而每周一次地跟这个根本无法给她带来激情的伪丈夫无聊地做爱,至少对她而言,又有些非人道的残忍了;③当然她可以选择对婚姻不满意后再行离婚,但当初又何必结婚呢,她又不是养不起自己和没人追求。
我曾带着这个真实的个案和如上所述的三种假设,去问我周围的其他女性朋友:如果事情发生在她们身上,她们会作何种选择?其结果是:
25%的人表态含糊,等于弃权;65%(其中已婚者居多)的人都以“不认为完全符合自己所遇到的实际情况,而是觉得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出发大致会如此”的理由,选择了第二种假设。对此,我内心里是充满悲悯的:显然为“享受”安全的形式和空洞的快乐而就范于婚姻束缚,我认为这些女人正在慢慢培养着自己的压抑能力(也许这样讲有些极端);还有7%的女人以“如果婚姻不如意,不妨尝试红杏出墙”为由,比较犹豫地对第一种假设做出了选择。但在我看来,几乎全世界的主流文化都不会公开赞成“妻子也有出轨的权力”这句曾在我国台湾响彻一时的口号,另外,为直觉而寻觅肉体的快乐,东方女性比西方女性更容易在心头压上道德罪恶感,从此竟日惴惴不安。而最后选择第三种假设的则微乎其微,仅3%,但这是不真实的。谁都知道,至少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活动和钱权交易正在严重损毁着爱情、婚姻应有的面目。当然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到底有多少女性是因为养不起或“养不好”自己而被动选择婚姻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也许事实只有一个,我们的社会没有给予女人犯错的权利和借口。“逢场作戏”已经成为一个阳性名词,永远不能成为女人背叛爱情和婚姻的盾牌。
惟因如此,当我们提到一夜情这个概念时,我想大部分人会将它首先和单身人士、尤其是单身女性联系在一起。我不知道这是否公正?我想说的是,对单身者而言,他们如果是在无“情侣”状态下拥有不同的“性”伴侣,社会是不是不应该苛责,甚至承认它是人道的和合乎情理的呢?至于有人认为即使是性伴侣之间也有守贞问题。我的看法是:即使一夜情事件的当事人,也只有到了两人一旦有相互归属的默契后,“守贞”的作为才成立并有意义,而且通常都是义务的。
记得报上讲美国芝加哥有个男人发誓,他不把第200个女人弄上床他绝不打算结婚时,全世界只是尴尬地笑笑,并没怎么当回事;可要是有新闻报道称某女子也准备不把第200个男人陪上床誓不罢休时,全球舆论不为之哗然才怪。没办法,到目前为止,这整个地球依然是男人的天下,人们对男人女人采取的道德要求一直是双重标准。男人通常想的是:“一辈子只跟一个女人做爱,做男人有什么意思?”所以男人可以在情外滥情、在婚外沾花惹草;女人想的是:“如果他都不爱惜我的身体和我的灵魂,别的男人又怎么可能爱我呢?”所以女人大都愿意一开始便锁定一个男人,大玩“非他不嫁”、嫁则死缠烂打也要跟他白头偕老的“准道德”游戏。
“我有权力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和爱情,也同样有权力将它们当作两件事情区别对待。”这是我那位性史复杂的女友对我讲过的原话,我认为它至少代表了一部分现代女性的内心主张。
(待续)
摘自 写意生活 2003-01-17